企业不容忽视的知识产权
知识产权常被认为只是大公司或科技企业的事。但实际上,几乎每一类企业都已经拥有这类资产,比如店名、标志、配方、工作流程或客户数据库。问题在于,很多企业直到发生纠纷,才知道自己手里有些什么。
知识产权包括哪些
与一般企业关系最密切的有四类:
- 商标:保护用来将我们的商品和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来的名称、标志或符号
- 著作权:保护创作作品,例如文字、图片、视频、设计作品和计算机程序
- 专利和小专利(petty patent):保护具有新颖性的发明和产品外观设计
- 商业秘密:保护因尚未公开而具有价值的信息,例如配方、流程或客户名单
商标:先注册者占优
长期使用某个名称或标志,并不代表就会自动取得权利。商标制度重视注册,因此一旦发生纠纷,先注册的一方处于有利地位。
在决定用某个名称作为品牌之前,应先查询是否已有他人注册,以及这个名称本身是否具备可注册性。过于直白地描述商品特征的名称,通常很难获准注册。未经查询就投入打造品牌,是一种事后补救代价高昂的风险。
著作权:创作完成即产生,但要能举证
著作权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即自动产生,无须登记。但一旦发生纠纷,证明谁先创作的举证责任由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。因此,保存创作过程的证据十分重要,例如带有日期时间的原始文件、交付作品的电子邮件或委托合同。
企业常犯的错误是委托外部人员进行设计、编写程序或拍摄照片,却没有在合同中写明著作权归谁,导致日后无法像原先以为的那样继续使用或修改这些作品。
专利和小专利
如果企业开发出具有新颖性的产品或工艺,应在向公众公开之前就考虑专利保护,因为在提交申请之前就公开,可能导致不再符合新颖性要求。
常见的疏忽是在提交申请之前,就把产品拿去参加展会、在网上发布详细信息,或在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的情况下向客户推销。
商业秘密与员工合同
有些信息更适合作为秘密加以保护,而不是去注册,因为注册意味着要公开细节。但只有当企业确实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时,商业秘密才能获得保护。
应具备的基本措施包括:与员工和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;仅向确有需要的人员开放访问权限;制定员工离职时的处理流程;以及明确哪些信息属于企业机密。
企业主检查清单
- 盘点企业拥有哪些知识产权,以及文件上记载的所有人是谁
- 查核目前使用的名称和标志的商标状态
- 检查委托创作的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了权利归属
- 确定哪些信息属于机密,并配套相应的保护措施
- 发布新产品之前,评估是否会影响申请保护的权利
系统化管理知识产权,不是从提交申请开始,而是从弄清企业手里有什么开始。看清全局之后,才能决定哪些应该注册、哪些应该作为秘密保护,以及哪些需要先把合同理顺。